域名备案又称ICP网站备案,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北京网站域名ICP备案代理:187 0399 5109 (刘技术)
北京域名备案申请流程
域名备案信息审核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1、服务器接入商(IDC企业或ISP企业)审核
2、待提交至通管局审核:
表示您提交的备案信息已通过ISP接入商审核, 备案系统正在向通管局系统提交您的备案信息, 备案系统会显示“待提交至通管局审核”, 提交时间取决于通管局的接口可靠性, 正常时间在一天以内;
3、待通管局审核
表示备案信息已成功提交至工信部接口, 通管局正在接收数据或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
办理域名备案材料提交至接入商操作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如要办理ICP网站备案,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 公司备案需查询:.
1 输入主办单位名称,查询是否有过备案
2 输入主办单位证件类型公司营业执照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查询是有有过备案
3 输入域名, 查询是否有过备案.
二 个人备案需查询:
1 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是否有过备案
2 输入域名,查询是否有过备案.
三 查询结果:
1 主办单位和域名都没有备案号的,属于新增备案.
2 主办单位有备案,域名无备案的,属于添加网站,
3 域名有备案,主办单位无备案, 需把域名已有的备案号注销掉,做新增备案.
4 如果主办单位和域名是同一备案号, 且信息准确,但不是通过我司申请的,现服务器迁入我司的,属新增接入.
四 备案所需材料:
1公司备案所需资料:
(1)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2) 主办单位证件(企业单位证件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证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
(3) 法人和网站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 授权书(网站负责人和法人不是同一人时)
(5) 域名证书
(6) ICP备案信息登记/变更受理单.
(7) 网站负责人照片.(需照片地区:北京、山东、云南、重庆、辽宁、广西、新疆、湖北、贵州)
注: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不得有涂改,备案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地区企业备案营业执照必须是有效的、最新年检过的;
北京、重庆照片要显示日期;重庆照片有效期为10天
备案资料所有关于日期地方不要填写
照片上要显示拍照日期
核验单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能分页;网站负责人签字必须是手写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