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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信息网VIP营销SEO合同

2019-10-14 9436 0.03M 0

附则

 

第一条、术语及释义

下列概念在本协议中的释义和约定如下:

1.B2B电子商务平台:指商务信息网-B2B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是河南刘贵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信息发布、企业SEO搜索引擎营销等服务的平台。本协议中可简称为“电子商务平台”

2.商户: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营销信息发布、商品销售的卖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所称“商户”是指商务信息网的“供应集市”、“商城”频道的卖方交易主体。

3.法律:指中央或地方有权机关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督、管理要求等规范性档。

4.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

5.平台业务管理规则:指商务信息网为保障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而制定的相关业务管理规则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作宗旨和入驻条件

1.甲方视乙方为合作对象,全力支持其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乙方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委托工行优先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高效、优质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务信息网页面展示资料框架,包括业务介绍、公司介绍、地理位置等信息框架

3.商户申请入驻甲方B2B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乙方确保所提供的注册资料、授权资料及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准确性,且在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如果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对于该款所述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有误造成的各类纠纷,乙方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

1. 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在工行安排下,拥有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2. 甲方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可以暂时中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但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告知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可以对系统功能进行改进,但应将涉及方的相关事项提前通知乙方。

3. 乙方传输到甲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内容应当符合系统要求,承诺不包含电脑病毒等恶意程序,且文件大小在系统可容纳的范围之内。

4. 乙方应自行负责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和密码,并维护自身与电子商务平台有关连接端口的安全。乙方及商户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账户或有关连接端口所进行的一切活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但由于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5. 乙方电子商务平台账户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如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乙方应立即有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处理或采取应对措施

6. 为维护交易安全,甲方有权对高风险交易(或信息)、非法交易(或信息)进行监控和判断,乙方及其商户应当配合甲方并提供甲方需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交易材料证明等。

7.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工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故,致使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不能正确、有效响应或响应延迟的,方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服务器、授权软件系统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除外

8.乙方不得使用与电子商务平台正常业务无关的任何软硬件装置,干预或试图干预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常运作。

9.乙方不得将从电子商务平台上获得的一切资料、信息用作非法用途。

第四条、经营规则

1.乙方承诺乙方及商户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时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定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对于违反该承诺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乙方及其商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有义务监督管理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商户。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下述的情况下有义务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应对措施,否则,乙方应对由此给第三方或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自身不具有或不再具有合法经营的法律实体资格、(丧失)经营资质、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

2)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发布、传输信息不真实、准确、不完整,所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其商品/服务描述,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等规定或标准的;

3)乙方隐瞒事实、虚假描述产生纠纷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或商户涉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商户身份实施欺诈或其它违法行为的;

4)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规则、规定,或其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

5)乙方发生申请解散、(被)申请停业整顿、被撤销、(被)申请破产、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任一情况的;

6)乙方出现违反商务信息网任一管理规章制度或退出商务信息网的;

7)乙方出现其它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电子商务平台规则、电子商务平台会员服务协议或侵害甲方及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3.乙方承诺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警示、公示、限权、终止服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理,被终止服务的商务信息网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通告,乙方承担违约补偿金:

1)涉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商务信息网合作身份实施欺诈或其它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对此做出认定);

2)被任何第三方投诉,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了证据,但甲方认为未能充分证明其不存在上述行为的;

3)利用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商务信息网及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危害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行的;

4)存在甲方认定的其它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其它约定或规则的。

4.乙方承诺对所在商务信息网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商务信息网乙方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入驻申请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

1)完成商务信息网乙方资信及申请资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

2)收集并向甲方提交商务信息网申请资料和已签署的相关协议。                                                          

5.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商务信息网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现行及将来可能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时修改的,应在十个工作日送达乙方),并承诺按照管理规章制度对乙方承担管理职责。

6.乙方与会员之间因电子商务平台活动发生的各种纠纷,乙方应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乙方怠于行使该管理职责而造成电子商务平台会员投诉、纠纷或遭受损失的,乙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限权、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

7.若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出电子商务平台,在甲方无违约行为前提下,会员服务费(或平台赞助费用)余数不退

8.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若乙方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甲方应通知乙方及时付款事宜,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及时补交甲方的相关费用。

9.对于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违反所做承诺或协议约定义务、违反电子商务平台规则等)或其它任何甲方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删除或屏蔽乙方发布的信息、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网站公示、列入黑名单、解除协议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在有理由认为乙方在具体事项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等情形时,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做出要求乙方改正或停止对乙方提供服务、取消乙方资格等措施,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及会员中的资料及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资料或交易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的通知,乙方应在5个工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改正或依据本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11.甲方有权自主排列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页面的展示位置。

12.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各方发生的争议,甲方有权依据争议任何一方的要求向相关有权机构提交系统记录作为证据。

条、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1.知识产权

1)乙方对于其发布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各类信息以及其派生的知识产权等,均授予甲方在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务信息网页面设计、品牌设计或相关图案及其组合仅供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范围内使用,若乙方需在合作范围外使用,需经甲方书面授权。

3)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物件(以上合称“物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品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甲方、乙方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协议对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活动及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同时要求乙方自担费用向甲方提供与该第三方协商、诉讼、和解所需的一切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证明侵权不存在的各类证据、派出人员参加协商、诉讼或会谈等);②甲方有权选择与该第三方达成和解,并由乙方支付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侵权诉讼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理罚款、获取该物品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及的物品而遭受的损失等)。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参加侵权诉讼法律程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侵权诉讼及履行生效法律裁判而需支付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但生效法律裁判认定乙方提供的物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的除外。不论本协议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2.保密条款

1)乙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乙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甲方或电子商务平台其他会员(即“保密信息披露方”)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是:保密信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且不是因为甲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乙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乙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乙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及保密信息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或会员信息等保密信息的安全。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出租或者出售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会员名单、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在内的任何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法令而披露的除外)。乙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协议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乙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乙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使其承担不低于本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司法、执法、监管机构(简称“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尽最大努力为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取保密措施或保密待遇,并将披露范围严格限定在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所要求必须披露的范围之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乙方应将此事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使甲方有合理机会采取适当的申诉或保护措施。

2)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甲乙双方仍须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法律及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甲方对服务中涉及的乙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符合以下所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披露乙方资料并免责。

① 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事先获得乙方的明确授权或应允;

②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③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的要求;

④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⑤ 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4)不论本协议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5)甲乙双方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6)乙方知悉,乙方在电子商务平台披露的自身资料、商品等信息有可能被其他人员获取和使用,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承诺或保证的,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义务或提供有效担保,或者根据违约情况采取删除信息、公布违约行为、纠正违约行为、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或者终止协议,或者根据业务管理规则采取其他相关措施。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方保留采取进一步防护措施的权利。

2. 如果甲乙双方均存在违约情形,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情况证明,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 因国家法律或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导致任何一方的义务无法履行的,相关义务方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协议其他有关条款对免责做出约定的,依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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