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受武汉肺炎疫情影响,国务院近日发布通知称,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初九)。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纷纷宣布延迟复工。其中,北京宣布除必需行业外,各企业2月10日上班。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工资
1月31日晚,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除疫情防控等必需行业外,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
那问题来了:春节假期延长,那工资怎么计算?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月31日发布的通知,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其中,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使用带薪年休假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